发布时间:2025-10-17 11:22:20    次浏览
我叫阮俊东,是卫辉市后河镇庄里村人。2002年,村里调整土地,我家分到一块不规则梯形田地。当时的分地规则是:先丈量好一整块地,给各地块按顺序编号,然后各家抓阄,我家最后得到了这样一块田地。我家所分田地里有机井两眼,电线杆数根,浇地用的沟渠一条,还有一条田间小路。村里考虑到这些田间基础设施给村民耕种带来不便,结合本村实际状况,特意出台多分一些田地的补偿措施,凡是田里有机井、电线杆等基础设施的村民,均以多分一些田地作为补偿。分田后的两三年间,我重整田地,使原本被田间小路、沟渠、电线杆一分为二的田地合并在了一起。其后,村里也进行了田间升级改造,移除机井、沟渠及电线杆,现只保留一条田间小路。这块田地一直是我家在耕种,当时村里也未提出异议(其他有类似情况的村民家种的田地也一样)。现在,村里正在进行土地确权登记,村干部说我家占的土地较多,不同意把该块土地整个都确权给我家。我想知道,我家耕种多年的这块土地依法依规应该如何确权登记?3